广东省橄榄球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会员的自律管理,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会员在广东省橄榄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活动,根据《广东省橄榄球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与协会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 会员资格、权益
第三条 协会会员依其入会主体性质,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四条 申请成为协会单位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二)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历史,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
(三) 承认并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各项业务规则;
(四)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五) 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设施;
(六) 认缴协会的会员会费;
第五条 申请成为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或有其监护人承担其全部监护责任);
(二)能保证按照协会最低限度的要求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认缴协会会员会费
第六条 会员注册
(一)会员注册申请受理部门为协会秘书处,秘书处同时也负责审核和收集汇总会员信息资料。
(二)个人申请会员需向协会秘书处填报申请信息,并经秘书处审核。
(三)单位申请会员需向协会提交申请信息,并提交单位相关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文件复印件经秘书处审核并保存。
(四)会员提报申请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向协会缴纳会费,成为协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权益:
(一)单位会员分为普通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和常务理事单位会员,相对应权益如下:
1、普通单位会员权益:
出席协会会员大会;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同等条件下优先于非单位会员获得协会授权承办赛事、培训和活动。
2、理事单位会员权益:
出席协会会员大会;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与协会举办的会员资格参加的相关赛事、培训和活动;
同等条件下优先于普通单位会员获得协会授权承办赛事、培训和活动。
3、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权益:
出席协会会员大会;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与协会举办的会员资格参加的相关赛事、培训和活动;
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理事单位会员获得协会授权承办赛事、培训和活动;
有参与协会提交理事单位讨论和决策议题会议的资格;
参与协会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举办的有关协会发展重大决策议题的专门会议资格;
同等条件下优先理事单位获得协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名。
(二)个人会员权益如下:
出席协会会员大会;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与协会举办的会员资格参加的相关赛事、培训和活动。
(三)会员会费标准:
普通单位会员会费标准为每年人民币1000元,
理事单位会员会费标准为每年人民币3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会费标准为每年人民币5000元,
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每年人民币200元。
(四)协会自收到会费之日起,给予缴费会员享受相应的会员待遇,时长为壹年。期满未续缴,则视为自动放弃入会资格。 缴费方式及相关信息见附件表格。
第三章 会员的变更及撤销
第八条 经协会批准,会员资格可以转让。协会不承认未经批准的会员资格转让。
第九条 会员资格转让的,转让方应提前60个工作日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会员资格转让申请书,受让方应向也应提交会员资格申请书。协会按会员条件对受让方作资格初步审查批准后,会员转让才能被承认。
第十条 协会对于会员转让变更,只负责根据协会章程以及会员管理规定对会员的准入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因会员本身以及与会员延伸的有关法律责任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会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可以撤消其会员资格:
(一) 个人会员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 单位会员注销企业法人登记的;
(三)拒不执行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决议的;
(四)不遵守协会章程,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协会的会议以及相关活动的;
(六)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的。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会员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协会的章程、规则、办法等各项业务规定。
第十二条 会员对在协会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的所有业务活动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广东省橄榄球协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省橄榄球协会
2020年6月20日
广东省橄榄球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会员的自律管理,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会员在广东省橄榄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活动,根据《广东省橄榄球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与协会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 会员资格、权益
第三条 协会会员依其入会主体性质,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四条 申请成为协会单位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二)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历史,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
(三) 承认并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各项业务规则;
(四)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五) 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设施;
(六) 认缴协会的会员会费;
第五条 申请成为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或有其监护人承担其全部监护责任);
(二)能保证按照协会最低限度的要求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认缴协会会员会费
第六条 会员注册
(一)会员注册申请受理部门为协会秘书处,秘书处同时也负责审核和收集汇总会员信息资料。
(二)个人申请会员需向协会秘书处填报申请信息,并经秘书处审核。
(三)单位申请会员需向协会提交申请信息,并提交单位相关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文件复印件经秘书处审核并保存。
(四)会员提报申请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向协会缴纳会费,成为协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权益:
(一)单位会员分为普通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和常务理事单位会员,相对应权益如下:
1、普通单位会员权益:
出席协会会员大会;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同等条件下优先于非单位会员获得协会授权承办赛事、培训和活动。
2、理事单位会员权益:
出席协会会员大会;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与协会举办的会员资格参加的相关赛事、培训和活动;
同等条件下优先于普通单位会员获得协会授权承办赛事、培训和活动。
3、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权益:
出席协会会员大会;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与协会举办的会员资格参加的相关赛事、培训和活动;
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理事单位会员获得协会授权承办赛事、培训和活动;
有参与协会提交理事单位讨论和决策议题会议的资格;
参与协会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举办的有关协会发展重大决策议题的专门会议资格;
同等条件下优先理事单位获得协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名。
(二)个人会员权益如下:
出席协会会员大会;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与协会举办的会员资格参加的相关赛事、培训和活动。
(三)会员会费标准:
普通单位会员会费标准为每年人民币1000元,
理事单位会员会费标准为每年人民币3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会费标准为每年人民币5000元,
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每年人民币200元。
(四)协会自收到会费之日起,给予缴费会员享受相应的会员待遇,时长为壹年。期满未续缴,则视为自动放弃入会资格。 缴费方式及相关信息见附件表格。
第三章 会员的变更及撤销
第八条 经协会批准,会员资格可以转让。协会不承认未经批准的会员资格转让。
第九条 会员资格转让的,转让方应提前60个工作日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会员资格转让申请书,受让方应向也应提交会员资格申请书。协会按会员条件对受让方作资格初步审查批准后,会员转让才能被承认。
第十条 协会对于会员转让变更,只负责根据协会章程以及会员管理规定对会员的准入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因会员本身以及与会员延伸的有关法律责任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会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可以撤消其会员资格:
(一) 个人会员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 单位会员注销企业法人登记的;
(三)拒不执行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决议的;
(四)不遵守协会章程,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协会的会议以及相关活动的;
(六)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的。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会员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协会的章程、规则、办法等各项业务规定。
第十二条 会员对在协会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的所有业务活动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广东省橄榄球协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省橄榄球协会
2020年6月20日